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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政府,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南昌铁路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机场集团公司,九江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口岸工作支持外贸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6号)精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发展战略,加快口岸改革建设工作,优化口岸服务,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我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和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口岸服务效能,降低外贸商务成本

  (一)落实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海关部门取消报关员资格核准、加工贸易备案、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进料加工保税集团登记、保税工厂设立等审批项目;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报检员从业注册、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快件运营企业注册登记等审批项目;海事部门取消船载化学品安全运输条件评估机构认定、内支线船舶进出口签证等审批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公布口岸联检部门权力清单、收费清单和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九江海事局)

  (二)清理规范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继续暂停征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对出境的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对100总吨以下内河船和500总吨以下海船免收船舶港务费、船舶登记费、沿海港口和长江干线船舶引航费。江西电子口岸等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及其电子商务服务功能向社会免费开放。清理整顿报关、报检、货代、船代、港口服务等环节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九江海事局)

  (三)简化通关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公布通关作业时限,全面推行预约通关、通检工作制。优化查验机制,提高通关便利,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适用较低查验率。取消涉及1729个海关编码的一般工业产品出口商品检验,实行出口产品质量责任追溯和监督抽查制度。完善查验办法,提高非侵入、非干扰式检查检验比例。对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同时加大对有问题企业的处罚力度。对“走出去”企业在国外生产加工的符合我国要求的产品进口,予以通关便利。(责任单位: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九江海事局)

  (四)落实和推进无纸化通关。依托江西电子口岸加快实现口岸管理部门数据联网,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2015年全面推进检验检疫无纸化改革。加快出口退税无纸化进程,除适用九江港启运港退税政策以外的出口货物,取消打印纸质出口退税证明联,税务部门凭海关电子数据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推进实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电子化申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省公安边防总队、九江海事局)

  二、加快口岸平台和通道建设,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五)拓展外贸陆路物流通道。支持发展江海、铁水、陆航等多式联运,稳定上饶(鹰潭)至宁波、赣州(吉安)至厦门铁海联运五定班列运行,力争实现进出口运量年增长10%,并积极推进昌福铁路、赣州至深圳铁海联运快速班列开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争取铁路部门运价下浮20%以上,推进赣欧(亚)国际铁路物流通道建设,力争2015年开行临时专列,支持光伏、电子电器、轻工纺织、农产品等我省优势产品通过国际铁路出口,降低企业出口物流成本。推进南昌铁路口岸查验场所建设,适时筹建并申报铁路开放口岸。扩大在闽、粤等高速公路免查验、免收费、直通放行的鲜活农产品种类及口岸通行范围,促进水果和蔬菜等出口。(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昌铁路局、有关设区市政府)

  (六)拓展外贸水运物流通道。做大做强口岸水路运输,制订支持政策,吸引周边地区货物从九江港集并进出口,发挥港口口岸辐射功能,推进昌九水运一体化。支持九江港口岸外籍轮航行,增开九江港至上海(外高桥、洋山港)始发班轮,2018年前实现天天班,力争2020年九江港进出口集装箱货运量突破500万吨,发展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的水运口岸平台。申报九江港为国家特定商品进口指定口岸,加强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启动城西港区二期工程项目,加快红光港区及其铁路支线建设。(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昌铁路局、省公安边防总队、九江市政府、九江海事局、上港集团九江港务公司)

  (七)拓展航空国际客货运通道。积极拓展南昌航空口岸国际地区通道,巩固和加密南昌至香港、台北、高雄和曼谷航线,开通南昌至日本航线,适时推进洲际航线。支持国际航线通过客机腹舱载货运输,推进国际货运包机发展,适时推进全货机飞行。完善昌北机场国际货运监管仓建设,加快昌北机场T1国际航站楼基础设施改造,加快旅客通关信息化建设,在南昌航空口岸开展旅客自助通道建设。加快完成江西地方航空公司组建,积极支持其航线网络开拓。力争2020年南昌航空口岸出入境人员突破100万人次。(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机场集团公司、南昌市政府)

  (八)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为宽松、便捷的发展环境。依靠南昌航空口岸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机场快件监管中心,积极推进国际邮件业务,引进龙头物流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完成昌北机场口岸业务用房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国际邮件交换中心和电子口岸同城备份中心,实现与海关、检验检疫监管平台和知名的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交换共享。(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机场集团公司)

  (九)推进我省特色口岸功能区(查验区)建设。推进南昌、九江、赣州、上饶、鹰潭、新余已建口岸功能区(查验区)改造升级和萍乡、吉安、宜春、抚州、景德镇在(拟)建口岸功能区(查验区)的规划建设。围绕优势产业,发展鹰潭铜拆解园、上饶光伏、南丰蜜桔、南康家具、上栗和万载烟花鞭炮、高安陶瓷等特色口岸功能平台。推动南昌、九江、赣州等重点口岸地区加快发展国际物流、航空物流、保税物流、特色产品物流、城市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昌铁路局、各设区市政府)

  (十)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加快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力争2015年封关运行。推进南昌综合保税区申报,力争2015年获批,启动九江综合保税区申报工作。提升南昌、九江、井冈山出口加工区和南昌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水平。复制推广上海、广东、福建、天津自贸试验区改革政策和试点经验。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区外产业配套,推动产业升级,促进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向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集中,不断拓展区内保税物流、检测维修、研发结算等功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设区市政府)

  (十一)推进电子口岸系统升级。建设完善全省各口岸经营单位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口岸卡口设施的信息化改造,实现进出车辆、集装箱等信息自动采集和电子识别自动放行。在全省口岸功能区全面推广电子口岸场站端接口软件,实现与省内口岸相关管理部门和口岸经营单位内部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以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及口岸经营单位通关物流状态信息为基础,建设全省口岸通关及物流综合信息监控平台。(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九江海事局、有关设区市政府)

  三、推进口岸“三互”大通关改革,提升外贸服务水平

  (十二)深入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启用国家统一版“一次申报”系统,2015年6月底前全面覆盖全省所有海关和检验检疫机构、所有通关现场、所有依法需要报关报检的货物和物品。积极推进“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工作,加快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关检查验、放行电子指令通过江西电子口岸平台进行对碰。关检部门线上预约,线下一次开箱、共同查验,线上发布放行指令。(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三)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江西电子口岸平台为基础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各作业系统的横向互联,实现数据共享交换。实现申报人通过“单一窗口”向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一次性申报。推动“单一窗口”共享数据标准化,完善和拓展“单一窗口”的应用功能,进一步优化口岸监管执法流程和通关流程。2015年在九江和鹰潭开展试点,2017年在全省各口岸及口岸功能区全面建成“单一窗口”。(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省公安边防总队、九江海事局、各设区市政府)

  (十四)创新大通关协作机制。巩固全省通关一体化改革和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改革成效,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检验检疫一体化和“泛珠三角区域”通关一体化。所有企业可自由选择申报、纳税、查验、放行地点,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监管、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广东、浙江、福建、新疆等“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通关、检验检疫和电子口岸协同合作,促进口岸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九江海事局)

  (十五)加强联合执法及通关保障。加快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优化监管执法流程,逐步由“串联执法”转为“并联执法”。开展“一站式”作业,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在昌北机场、九江港、南昌港先行实施。完善口岸应急处置机制,联合防控暴恐、应对突发事件,打击走私、骗退税、虚假贸易,查处逃避检验检疫和制止不安全产品及假冒伪劣商品进出境等。(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九江海事局)

  四、加强口岸工作协调机制

  (十六)建立健全口岸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建立健全省级和设区市两级工作机制,分级实施、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口岸改革工作。在全省“三互”大通关建设改革工作推进小组基础上,组建全省口岸改革发展工作推进小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省商务厅(省口岸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南昌铁路局、省公安边防总队、九江海事局、南昌市政府、九江市政府、省机场集团公司、上港集团九江港务公司等地方、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省口岸办)。市级工作推进小组要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加大政策支持,加快辖区内口岸建设和发展,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十七)科学规划全省口岸“十三五”规划。积极跟进衔接国家“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全面完成省市两级“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争取设立赣州航空口岸,提前谋划申报更多开放口岸。加快宜春海关建设,力争早日通过验收开关,争取设立抚州、萍乡海关工作机构。建立完善口岸功能区(查验区)退出机制,对长期无通关业务和业务量小、社会效益差的口岸功能区(查验区)进行整合或关闭。

  (十八)加强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以江西电子口岸平台为基础,全面汇总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海事、口岸和企业等各项运行数据,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打造口岸运行统计监测网络。建立进出口货物放行时间评价体系,统一测评口岸平均通关效率。及时公布各项指标数据,分析口岸和外贸运行特点,研判国际贸易摩擦风险,进行预测预警并提出措施建议,为工作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参考依据。